隨著城鎮(zhèn)化速度的加快,大量農村人口涌入城市,他們在城市安居、生活、學習、工作,但是有一部分人卻不將農村戶口轉變?yōu)槌擎?zhèn)戶口。一來是因為近幾年國家對農村發(fā)展極為重視,農民能享受的不少福利,而轉換為城鎮(zhèn)戶口就沒有這些福利了,二來農民們擔心如果轉為城鎮(zhèn)戶口,宅基地、耕地會被收回,以后就不能回故鄉(xiāng)養(yǎng)老。
宅基地,是國家給予農民的一項重大優(yōu)惠和福利。不同于城市居民需要花幾十萬甚至上百萬購買一套住房,農民可以較低的價格獲批宅基地自建房屋,大大減輕了安居的成本。但是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財產,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
不過,這些年宅基地空置浪費的現象比較嚴重。農村各個產業(yè)都比較落后,當地人為了生存外出務工,常年不在家居住;各大城市為了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紛紛出臺相關的人才落戶優(yōu)惠,很多人落戶外地;年輕的子女已經落戶城市,而老一輩或是去世,或是不在農村居住,宅基地也無法繼承,只能任由荒廢。
為了盤活宅基地,針對城鎮(zhèn)戶口的子女不能繼承農村宅基地這一問題,相關部門給予了明確的答復:農民宅基地使用權可以依法由城鎮(zhèn)戶籍的子女繼承并辦理不動產登記,在不動產登記簿及證書附記欄注記"該權利人為本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原成員住宅的合法繼承人。
不過農村宅基地不能被單獨繼承。根據《繼承法》規(guī)定,被繼承人的房屋作為其遺產由繼承人繼承,按照房地一體原則,繼承人繼承取得房屋所有權和宅基地使用權,農村宅基地不能被單獨繼承。也就是說,如果一名農民的宅基地上未建房屋,其子女就什么都繼承不了。
值得注意的是,對于村宅基地來說,其權益可分為三個"權",所有權、資格權和使用權。其中,所有權歸集體,資格權歸擁有該房屋的村民,而這次明確可以由城鎮(zhèn)子女繼承的就是使用權。
針對城鎮(zhèn)戶籍可以合法擁有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了,人們也有很多其他疑問。這是不是意味著城里人也可以購買農村宅基地了呢?繼承宅基地使用權之后,能否對房子進行翻建、改建、擴建?房屋是否可以出租、出賣?繼承之后是否可以再繼承……
首先,房子的翻修、改建、擴建、出租以及買賣是允許的,但是可能要征求村集體的同意。不過,繼承的宅基地使用權而來的房子,在進行買賣時,交易的也只是宅基地上的房子,宅基地的性質不會發(fā)生改變,而且繼承之后的再繼承,繼承的也是宅基地上的房子,
其次,城里人到農村購買宅基地,顯然是不可能的。2019年發(fā)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早已明確指出,宅基地是農村村民的基本居住保障,嚴禁城鎮(zhèn)居民到農村購買宅基地,嚴禁下鄉(xiāng)利用農村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嚴禁借流轉之名違法違規(guī)圈占、買賣宅基地。
總的來看,相關部門明確了農民宅基地使用權可以依法由城鎮(zhèn)戶籍的子女繼承,進一步完善了宅基地制度,也盤活了農村宅基地。隨著宅基地使用權的繼承,可能會吸引城里人回到村里住,對農村的空心化、人口流失嚴重的現象也會起到一定緩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