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13年,《中小學生健康體檢管理辦法》重新修訂。昨天,國家衛(wèi)健委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提到,學校應每年組織1次在校學生的健康體檢。體檢項目包括基本項目和可選擇項目。基本項目包含形態(tài)檢查、內科檢查、外科檢查、耳鼻喉科檢查、眼科檢查、口腔科檢查。可選擇項目包括眼位、色覺、聽力、嗅覺、肺活量、外生殖器、膽紅素等。
國家衛(wèi)健委表示,健康體檢機構應當以個體報告單形式向學校反饋學生個體健康體檢結果,并由學校向學生(監(jiān)護人)反饋。個體報告單內容應包括學生個體體檢項目的客觀結果、對體檢結果的綜合評價以及健康指導建議,肥胖、營養(yǎng)不良、脊柱側彎、視力不良、齲齒須作為指導的重點。個體報告單應于體檢結束后2周內反饋。
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健康體檢的費用由學校公用經費開支。教育部門應對健康問題學生建立檔案并隨訪。重點圍繞肥胖、營養(yǎng)不良、脊柱側彎、視力不良等健康問題開展工作。(記者 楊緒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