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0日從山西省太原市委、市政府獲悉,該市預計在2022年底前,完成中小學校長職級制改革,取消中小學校長行政級別,實現(xiàn)校長隊伍專業(yè)化、職業(yè)化,激發(fā)中小學辦學活力。實行校長職級制后,中小學校長辦學自主權將得到落實。
太原市委、市政府印發(fā)《關于推行中小學校長職級制改革的實施意見》,確定建立中小學校長選聘制度,建立中小學校長職級管理制度,完善中小學校長任期交流制度,完善校長和學校考核評價制度,完善中小學校長監(jiān)督管理制度共五條主要措施。
根據(jù)意見,太原市將取消中小學校長行政級別,建立中小學校長人才庫。通過公開選拔等方式,將具備校長任職資格的干部,納入校長人才庫。鼓勵和吸引市域外優(yōu)秀人才進入太原市校長人才庫。市、縣兩級黨委教育工委按照管理權限,結合校長崗位職數(shù)空缺情況,從校長人才庫內擇優(yōu)選聘校長。
校長職級與薪酬掛鉤。校長職級設置為四級(特級校長、高級校長、一級校長、二級校長)九檔(高級校長、一級校長、二級校長各分為三檔)。與職級序列對應的薪酬也會不同。校長原有按照國家規(guī)定發(fā)放的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同時,將按照當?shù)亟處熆冃ЧべY平均水平的1至5倍設立校長職級薪酬。校長職級薪酬與崗位掛鉤,不在校長崗位工作后,不再執(zhí)行校長職級薪酬制度。
實行校長職級制后,中小學校長辦學自主權將得到落實。學校內設機構設置權、副校長提名考察聘任權以及內設機構領導選聘權、教師聘用權、經(jīng)費使用權、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權、學年度綜合考核獎勵資金分配權、特色課程開設權等都將賦予學校,實現(xiàn)責權有效統(tǒng)一。此舉將激發(fā)中小學辦學活力,減少行政干預,把校長、教師從與教書育人無關的不合理負擔中解放出來,讓校長放手辦學、教師安心教書。
此外,校長的1個聘期為3年。校長聘期內,實行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太原市還將逐步建立黨組織書記、校長“一肩挑”的領導體制。
值得一提的是,為激發(fā)教師活力,太原市將在學校設立學年度綜合考核獎勵機制。中小學校根據(jù)學年度綜合考核結果,按照優(yōu)秀等次每班2萬元、良好等次每班1.5萬元、一般等次每班1萬元的標準,進行專項獎勵。(楊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