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多歲的李大爺是孤寡老人,他原本想將唯一的房產交由自己的小弟繼承,前些年就立好遺囑,并進行了公證。不料最近該房產面臨拆遷。如果房屋拆遷,原來的遺囑還有效嗎?李大爺有些擔心,于是來到余姚市公證處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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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中的房產拆遷了,還能繼承嗎?
李大爺沒有子女,平時的生活大多靠小弟照顧。為表示感謝,他立下遺囑,指定在自己亡故后由小弟繼承他的房產。
遺囑是立遺囑人對其死亡后的遺產及事務進行安排,并于其死亡時發(fā)生效力的法律行為。同時為了保障立遺囑人的內心真實意思,法律允許立遺囑人生前可撤銷或變更所立遺囑。余姚市公證處公證人員告訴李大爺,如果這房屋被拆遷,那么遺囑中所指的標的物就滅失了,自然他的小弟也無法繼承該套房屋了。
李大爺擔心萬一房屋拆遷中途自己亡故,故此希望其亡故后所得補償?shù)姆课荨⒀a償款歸小弟所有。公證人員建議,可以將之前立的遺囑進行變更,補充“補償所得的房屋及補償款均由小弟繼承”。當然,征收補償完成后,李大爺如果健在,可以再立一個新的遺囑,對補償所得的房屋作出明確的意思表示。
38歲男子去世,舅舅不能繼承房產
其實,親人并不等同于法定繼承人。因為不了解遺產繼承方面的法律規(guī)定,有些人沒有立遺囑,導致親人無法繼承遺產。
比如,上個月刷屏的新聞“38歲男子去世,舅舅幫還房貸卻不能繼承房產”,就是這種情況。38歲的北京人楊某利去世,留下一套沒有還完貸款的商品房。楊某利父母雙亡,未婚,無子女,也沒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更未留下遺囑。
楊某利去世后,其舅舅曾以為自己可以作為楊某利的遺產繼承人,并償還了一部分貸款。而法院判決認定豐臺區(qū)民政局為楊某利的遺產管理人。
在留言區(qū),很多網友對這一結果表示不理解,大家都覺得舅舅是很親近的親人,為什么不能繼承遺產?記者針對該案例也請余姚市公證處主任翁洪飚進行了分析。
根據(j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規(guī)定,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yǎng)協(xié)議的,按照協(xié)議辦理。如果被繼承人生前沒有簽訂遺贈扶養(yǎng)協(xié)議或者立下遺囑,那只能按照法律規(guī)定來繼承。根據(j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guī)定,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順位繼承人兄弟姐妹先死亡的,由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從有關法律規(guī)定可以看出,舅舅不在法定繼承人范疇?!蔽毯殪f,而根據(jù)《民法典》規(guī)定,沒有繼承人或繼承人均放棄繼承的,由被繼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門或者村民委員會擔任遺產管理人。
孤寡老人去世
唯一親屬也無法繼承遺產
前段時間,寧波鎮(zhèn)海有位孤寡老人去世,她一個表兄的孩子即其遠房表侄在其生前一直照顧她,和她很親近。老人的退休金足以自養(yǎng),表侄也沒有到達盡贍養(yǎng)義務的程度。老人口頭上曾說起遺產都歸表侄,但沒有留下書面材料,沒有符合法定形式的遺囑,也沒有遺贈扶養(yǎng)協(xié)議。老人去世后,名下的房產沒有法定繼承人,其表侄想要取得遺產,但因缺乏法定事由而沒成功。表侄向公證處表示,老人在世上只剩他一個親屬,雙方都想當然地以為他可以繼承遺產,所以就沒想到寫書面遺囑。
“發(fā)生這樣的情況是比較可惜的,雙方對遺產分配都有想法,但對法律規(guī)定不清楚,導致了這一結果。”寧波信業(yè)公證處副主任徐浙軍告訴記者,“像這樣孤寡老人無近親屬,由近親屬以外的人照顧的,想把遺產留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寫遺囑非常有必要。如果生前需要繼承人以外的人照顧贍養(yǎng)的,也可以訂立書面的遺贈扶養(yǎng)協(xié)議,這對雙方都是個保障?!?/p>
根據(jù)《民法典》的規(guī)定,立遺囑非常方便,可以是錄音錄像遺囑、打印遺囑、代書遺囑、自書遺囑、公證遺囑,特別情況下也可以是口頭遺囑。遺囑以最后一份有效遺囑為準,但都須符合《民法典》規(guī)定的形式要求。
“遺囑、遺贈扶養(yǎng)協(xié)議最好經公證,公證遺囑具有優(yōu)勢證據(jù)效力,對受益人相對多一個保障。目前80周歲以上老人辦理首份遺囑公證,是免費的。”徐浙軍說,“我們不提倡為爭遺產要求老人立遺囑,但符合老人意愿的應盡早立,尤其是無法定繼承人的孤寡老人,無論是遺贈還是捐獻,都應當采用法定形式立遺囑?!睂幉ㄍ韴笥浾咭笮佬?/p>
關鍵詞: 遺囑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