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張明揚
(相關資料圖)
這兩天,又有一則關于生育的新聞上了熱搜。
一位30歲未婚未孕的女程序員拿到了福州一家公司的offer,工作時間和月薪都談好了,但第二天,這家公司就取消了offer,理由是“公司剛起步,擔心女程序員未來結婚懷孕休產假”。
圖/微博
這個“職場歧視”的打擊面過大,想生娃的,不想生娃的,都炸了。畢竟,連“莫須有”都可以用來拒絕入職了。
于是乎,所有人,特別是女生的憤怒都朝著“公司”而來,一邊痛訴個人求職血淚史,一邊批判資本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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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女生說:說好的鼓勵生育呢?
也有很多人說:這就是女性不愿意生孩子的原因之一。
也是這幾天,還有一條相關的婚育主題也上了熱搜。
在一部正在熱播的電視劇中,一名女生利用女上司的信任隱孕入職,轉正后迅速請假半年養(yǎng)胎。女領導提出停薪留職,懷孕女生的老公還上公司大鬧。
在有關這個情節(jié)的社交媒體討論中,網民這次的攻擊對象則幾乎都朝向了懷孕女生,說這是職場混子明目張膽搞欺詐,不僅公司是受害者,也堵住了其他孕齡女性的職場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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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事論事地話,第一件事的女程序員是極其無辜的職場歧視受害者,第二件事的隱孕女生是肇事人(施害者),你甚至可以說是類似隱孕女生的事件加深了女程序員的職場困境。
在近些年的類似事件中,“女性”和“公司”被對立化,不是女性被罵,就是公司被罵。當然,因為近些年輿論場上“反資本”蔚為成風,公司被罵得更多更激烈一點,當事公司被塑造成沒有擔當、沒有大局觀、惡化職場歧視的始作俑者。
但很少有聲音去追問,在現(xiàn)實生活中,如果孕齡女生進了一家小公司,突然懷了孕,這家一共可能只有幾個員工的小公司如何運轉;也沒有人問,如果一個準備懷孕的女生想找工作,如果實話實說,哪家公司會錄取她?
在女程序員這件事中,也有媒體搞了網絡投票,總之選項要么站女程序員,要么站公司,非此即彼。這不是傳說中的“群眾斗群眾”么?
為什么在企業(yè)和女員工兩者之間,一定要有一方必須背鍋,必須被罵?
有一個選項被媒體和公眾忽略了:政府可以做什么?
我看到一個網友跟帖說得就很有道理:
為什么不能讓財政承擔女生懷孕期間的大部分薪資成本和社保支出呢?為什么要給企業(yè)增加負擔,然后無力承擔的企業(yè)就被說成是無良資本家?
不是說企業(yè)(單位)不應當承擔這個社會責任。對于國有企業(yè)、央企和機關事業(yè)單位而言,承擔女員工的生育成本本就是題中應有之義,他們有這個義務,也有這個經濟能力;對于大型民營企業(yè)而言,他們至少有這個經濟能力,同時,因為員工數(shù)量多,如果有女員工懷孕了,他們也有轉圜的余地。
但對于那些中小型民營企業(yè)而言,往往都是一個蘿卜一個坑,不養(yǎng)閑人,每個人都有自己一攤事,如果一個女員工突然懷孕了,他們能怎么辦?
他們是在孕期再招一個人,然后等到新媽媽休完產假再開掉新招的,這樣對新員工公平么;或者干脆就像國企一樣多養(yǎng)點人,作為必要的“冗余”,本來就微利的企業(yè)由此轉虧也在所不惜;再或者,讓其他員工去分擔孕婦的工作,讓她們加班和996,這樣對其他員工公平么?
網上有一個段子是這么說的:女生剛簽完合同就懷孕,老板嚇得連夜注銷公司。
這個段子或許有些惡俗有點夸張,但這種恐懼并不是沒有由來的。
這個問題在這兩年尤其明顯。如果在經濟上行期,中小企業(yè)總有一些余力去緩解女員工懷孕,現(xiàn)在本就是處于經濟前景晦暗不明的時代,企業(yè)裁員求存都趕不及,你再讓它們去不管不顧地招一些有“懷孕潛在可能性”的女員工,可能么?
我有一個朋友,開了一家小公司,員工不超過十個人,最近兩年,一個剛入職就懷孕,一個是公司準備裁員前懷孕。雖說這個朋友也是一個媽媽,有同理心有同情心,但企業(yè)的壓力無從回避,再招年輕女員工時,她也活成了“自己以前不喜歡的樣子”。
也許會有人說,社保中不是本來就有生育保險金么?
沒錯,按照社保現(xiàn)行規(guī)定,孕婦生育假為98天,有些地方還會多上一兩個月,在這段時間內,生育保險金會“代替”單位給孕婦發(fā)工資。
但問題是,現(xiàn)在越來越多的孕婦會申請產假六個月甚至更長,在這些額外的時間內,生育保險金并不承擔工資,承擔者還是企業(yè)。更不要說,懷孕很可能會帶來勞動效率的降低,這筆隱性成本仍然是由企業(yè)承擔。
如果是大型企業(yè),這些成本可能不足一提,但對于解決了中國大部分就業(yè)的中小企業(yè)而言,很可能就是不堪重負。
為什么不能讓公共財政在其中有更多作為呢?這種作為可以是普惠式的,也可以是精準針對中小企業(yè)的,更可以是“普惠+精準”的。
只要公共財政能夠站出來,將員工懷孕的成本全部或主體承擔下來,企業(yè)又有什么理由不去雇傭育齡女員工呢?
說一句天真的話,如果有一天,在各種補貼之下,企業(yè)發(fā)現(xiàn)雇傭育齡女員工甚至可以“得利”,那又有什么不好呢?
在這個時代,輿論很喜歡將過多的道德責任施加在企業(yè)身上,也不管他們有沒有能力承擔,為什么承擔。
鼓勵生育既是政府行為,也是一個澤被全社會的行為,但其中的成本為什么都要由家庭、女性和企業(yè)承擔呢?社會呢,財政呢?
還是那句話,拿出真金白銀,才是真的鼓勵生育。
更何況,即使中國不需要鼓勵生育,難道孕期女性的職場歧視不需要解決么?難道中小企業(yè)的“懷孕成本”不需要正視么?
這些事是在鼓勵生育的時代被發(fā)現(xiàn)被凸顯,但他們原本和鼓勵生育其實關系并不大,就像每個兒童都應該有機會上公立幼兒園和托兒所,這些事本來就是應該做的。
試想一下,如果(中小)企業(yè)與女性的生育沖突沒有任何緩解,公共財政仍然缺位,大概會發(fā)生以下兩種情況:
第一,企業(yè)仍然不愿意雇傭育齡女性,女性的職場歧視繼續(xù)漠視,要么是媽媽們頂著巨大經濟壓力生娃,要么是生育率繼續(xù)走低;
第二,出臺嚴刑峻法,強制企業(yè)雇傭育齡女性,甚至鼓勵群主舉報企業(yè)的“違法行為”,結果是,要么職場歧視更加隱性化,要么中小企業(yè)經營壓力更大,關張的關張,裁員的裁員。
你想選哪個?
我將這兩個選項問幾個朋友,有一個朋友說:地方政府現(xiàn)在財政這么捉襟見肘,欠這么多債,哪里還有錢去承擔懷孕成本?
我承認,這是一個靈魂之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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