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付士峰
請北京電視臺依法依規(guī)處理“水母偵探社”的運營人唐宇聲!
微信公眾號“水母偵探社”的運營人,系北京電視臺《法治進行時》欄目的記者唐宇聲。
(資料圖片)
2023年6月22日,“水母偵探社”發(fā)表了《剛剛,死在派出所的老鴇子令人發(fā)指的往事被揭露:引誘和組織未成年少女賣淫》一文,其針對湖南省張家界市慈利縣轄區(qū)派出所內(nèi)發(fā)生的一起“非正常死亡事件”,寫下這樣的一段話:
【此時此刻,正值端午。“水母”(唐宇聲)又拿起了一個黑豬肉蛋黃粽,品嘗了起來。
水母想對那個老鴇子的女兒說:你媽死了,我們想開香檳慶祝】。
這段話深深刺透了一般國民的神經(jīng)。
經(jīng)挖掘,該公眾號運營人名叫:唐宇聲,系北京電視臺“重點培養(yǎng)的優(yōu)秀記者”。
我個人分析其父母起名的時候,是希望他:
作為“大唐的子民”,長大后可以發(fā)出“宇宙的聲音”。
很遺憾,唐宇聲作為一名官媒記者,對于亡者家屬不僅缺乏最起碼的同情心,反而使用極其惡毒的言論攻擊被傷害的弱者。
郭德綱老師說:不是所有的蟲子都能變成蝴蝶,因為有的是他娘的蛆!
退一萬步講,不要說慈利縣趙某香僅是偵查階段的犯罪嫌疑人,哪怕是被人民法院作出有罪認定,只要她本人沒有被剝奪政治權(quán)利,仍享有不被羞辱的權(quán)利和尊嚴。
更何況,“罪不及家人”,唐宇聲記者對于人家母親的非正常死亡,竟然要“開香檳慶?!??這對當事人女兒及其他親人是多么大的傷害?
我請問北京電視臺:
一、在教育整頓回頭看的過程中,記者唐宇聲是否有專門的綠色通道,讓他作為“免檢產(chǎn)品”一路綠燈放行?
二、唐宇聲記者的這番言論,缺乏最起碼的人類同理心,是沒有人性的,也是缺乏底線思維的。這難道是貴單位記者隊伍的長期管理理念?
三、唐宇聲記者作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黨紀國法到底能不能約束得了如此“反人類的言論”?如果能請給予黨紀政紀立案調(diào)查,如果不能約束,而是“雨過地皮濕撓癢癢”,那我無話可說。
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guī)定(20120901)》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制造、傳播違法違禁物品及信息的;
(二)組織、參與賣淫、嫖娼等色情活動的;
(三)吸食毒品或者組織、參與賭博活動的;
(四)違反規(guī)定超計劃生育的;
(五)包養(yǎng)情人的;
(六)有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或者拒不承擔贍養(yǎng)、撫養(yǎng)、扶養(yǎng)義務等的;
(七)其他嚴重違反公共秩序、社會公德的行為。
實名投訴人:“平民律師”付士峰
端午節(jié),寫于南京方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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