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在導航普遍融入生活中,給市民帶來許多便利,因此也導致大多司機都是“魯莽”,對導航的依賴性越加嚴重,但是導航也會惹出各種“奇葩路情”。
7月24日,張某駕車從外地到南京市江寧區(qū)出差,與合作人約定好見面地點后,因路況不熟,便一路跟著導航指引開車。張某駕駛車輛行至天惠路時,發(fā)現(xiàn)天惠路北端因施工,路口被封死,但導航卻依舊提示張某向前行駛。張某懵圈了,繞了好幾個圈子,也沒有繞過去。因耽誤了時間,張某一怒之下,竟然撥打報警電話投訴,稱上坊天惠路實際路況與導航不符,是交警部門不作為,未與導航未及時聯(lián)系更新所致。
隨后,東山交警調(diào)取張某當天在該路段沿路行駛的監(jiān)控視頻,發(fā)現(xiàn)天惠路路口處就有一塊很明顯的施工提示牌。只是張某一心關注導航,并沒有注意路邊指示牌,因而走錯了路。為此,東山交警就對此情況對張某作了說明和解釋,張某這才意識到是自己未注意觀察,責任在自己而非警方。
無獨有偶,江寧谷里交警也接到類似的警情。徐某報警稱,他駕駛車輛準備上寧蕪高速,因不熟悉路況,根據(jù)導航提供路線行駛,結(jié)果導航把他帶到蓮花路往青年路方向,因青年路路段施工,路口不通,徐某駕車調(diào)頭時,車輛陷入路邊的坑里。他稱,是警方未及時跟導航方溝通,導致他走錯路。對此,警方回復他,路口有明顯的標識,是徐某自己未仔細觀察所致。
交警提醒:
導航只能是道路通行的參考,起到輔助作用,不要盲目相信導航,更不能過分依賴,導航是不可以作為家庭法規(guī)依據(jù)的,行車過程中還需注意觀察路邊的標志標識。同時,導航是平臺提供給市民的一項服務,不屬于交管部門管理職能范疇,導航的實時更新目前尚未實現(xiàn)與城市交通建設發(fā)展完全同步,相對有一個時間過程。(通訊員 江公宣 記者 梅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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