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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們從國內社交平臺處了解到,在北京市西城區(qū)六鋪炕街,一名外賣騎手未按規(guī)定靠右側通行,且超速行駛。違法超越前方機動車的過程中,將一名過馬路的行人撞倒,行人于次日經搶救無效死亡。
通過警方近日公布的監(jiān)控視頻來看,外賣騎手駕駛電動自行車由東向西行駛,在超越前方機動車時與過馬路的行人接觸,發(fā)生交通事故。據西城區(qū)交通支隊事故處理大隊民警表示,被撞行人于次日經搶救無效死亡。
據交警表示,事發(fā)路段為機非混行道路,外賣騎手涉及兩項違法:1、未靠道路右側通行;2、超速行駛(電動自行車行駛速度高于22.4km/h,違反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km/h的法規(guī)規(guī)定)。
該事件被公布之后,引發(fā)網友熱議,其中知名車圈大V@陳震同學表示:“在馬路上有不少電動自行車都是與汽車齊頭并進的,時速或為40-50km/h,如果電動車不用驗車,不就是無照駕駛的摩托車么?”對此您怎么看呢?您所在的城市電動車是否也都大于國家法規(guī)要求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km/h呢?歡迎在評論區(qū)留言互動。(編譯/汽車之家 周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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