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市開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動,曝光4起破壞燃氣管線事故案例。
案例一:北京中潤宏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破壞地下燃氣管線情況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2023年4月12日,在通州區(qū)馬駒橋鎮(zhèn)永安公墓東側150米處,北京中潤宏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拓寬河道過程中使用挖掘機械將燃氣管線挖漏。
北京中潤宏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前僅依靠施工圖紙進行施工,未按要求收集施工區(qū)域地下管線相關信息,存在毀損燃氣設施的行為。
北京中潤宏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違反了《北京市燃氣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屬于單位侵占、毀損,擅自拆除、改裝、安裝、移動燃氣設施的行為,依據(jù)《北京市燃氣管理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北京市城管執(zhí)法局對北京中潤宏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處以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北京南北永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破壞地下燃氣管線情況
2022年10月2日,在首都師范大學附屬回龍觀育新學校實驗樓及配套工程項目,北京南北永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檢修時挖壞地下燃氣管線。
首都師范大學附屬回龍觀育新學校(項目建設單位)在開工前,未在管線防護系統(tǒng)發(fā)布施工信息;北京南北永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項目施工單位)在建設單位沒有發(fā)布施工信息的情況下,未與燃氣公司相關人員對接確定地下燃氣管線走向,存在毀損燃氣設施的行為。
首都師范大學附屬回龍觀育新學校違反了《北京市燃氣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屬于建設單位未在地下管線安全防護信息系統(tǒng)發(fā)布施工作業(yè)信息的行為,依據(jù)《北京市燃氣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北京市城管執(zhí)法局對首都師范大學附屬回龍觀育新學校處以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
北京南北永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違反了《北京市燃氣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屬于施工單位侵占、毀損,擅自拆除、改裝、安裝、移動燃氣設施的行為,依據(jù)《北京市燃氣管理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北京市城管執(zhí)法局對北京南北永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處以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北京美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破壞燃氣管線情況
2022年3月31日,在西城區(qū)西斜街36號院旁門施工現(xiàn)場,北京美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未通知燃氣公司的情況下,擅自將36號院獨立樓體燃氣引入口的6個保溫臺拆除?,F(xiàn)場未造成保溫臺內DN50燃氣管線破壞,未造成燃氣泄漏,未造成經濟損失。
北京美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意識薄弱,認為施工過程中不觸碰燃氣管線即為安全,輕視燃氣設施保護,存在毀損燃氣設施的行為。
北京美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違反了《北京市燃氣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屬于施工單位侵占、毀損,擅自拆除、改裝、安裝、移動燃氣設施的行為,依據(jù)《北京市燃氣管理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北京市城管執(zhí)法局對北京美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處以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四:北京圣凱建筑勞務有限公司施工破壞地下燃氣管線情況
2022年9月14日,在房山區(qū)竇店鎮(zhèn)白草洼村華城家園小區(qū)東側良月鄉(xiāng)南大街東側50米處,北京圣凱建筑勞務有限公司進行農村污水治理工程施工過程中,破壞了地下燃氣管線,造成燃氣泄漏。
北京圣凱建筑勞務有限公司施工前未與燃氣公司工作人員對接,未提前收集周圍地下管線標志樁等警示信息,存在毀損燃氣設施的行為。
北京圣凱建筑勞務有限公司違反了《北京市燃氣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屬于施工單位侵占、毀損,擅自拆除、改裝、安裝、移動燃氣設施的行為,依據(jù)《北京市燃氣管理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北京市城管執(zhí)法局對北京圣凱建筑勞務有限公司處以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
城管執(zhí)法部門提示各生產經營單位要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責任:一是燃氣泄漏極易發(fā)生燃燒、爆燃等現(xiàn)象,對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威脅,施工過程中務必高度重視地下燃氣管線保護工作;二是施工前要登錄“挖掘工程管線防護系統(tǒng)”發(fā)布工程信息,與燃氣公司等管線產權單位取得對接,掌握地下管線實際位置走向,避免盲目施工導致破壞地下管線事故發(fā)生;三是施工單位及個人要加強對地下燃氣管線保護意識,重視對一線施工人員安全責任意識教育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培訓,在采取挖掘、鉆探、頂管等工藝時務必摸清地下管線分布情況,做足準備后再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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