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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中國商務部、海關總署發(fā)布公告,表示對鎵、鍺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其中包含金屬鎵、氮化鎵(多晶、單晶、晶片、外延片等多種形態(tài))、鍺外延生長襯底等。
出口商如果想開始或繼續(xù)出口,將需要向中國商務部申請許可證,并需要報告海外買家及其申請的詳細信息。該規(guī)定自2023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
對于這個出口管制,原因也是終于給出,對鎵、鍺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確保其用于合法用途,目的是為了維護自身安全,不過出口管制不是禁止出口。
根據規(guī)定,這類產品出口經營者應按照相關規(guī)定辦理出口許可手續(xù),通過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向商務部提出申請,填寫兩用物項和技術出口申請表。經審查準予許可的,由商務部頒發(fā)兩用物項和技術出口許可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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