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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有網紅“賣崽青蛙”上海落網,后有四川“枇杷翁”路邊被攆,城市的煙火氣,怎樣更好地容納生活所迫的小人物?
5月16日,一則“老人路邊賣枇杷被城管攆”的視頻在網上熱傳。視頻中,兩名身著城管制服的工作人員,與現場群眾發(fā)生爭執(zhí)。現場群眾則表示,城管工作人員對老人管理嚴格,路邊經營的車輛擺到路中間了卻不管。5月17日,事發(fā)地四川中江縣發(fā)布通報稱,已對兩名涉事工作人員作出停職處理。
四川“枇杷翁”被攆,讓人想起了網紅“賣崽青蛙”上海“落網”登上熱搜的新聞,很多人感嘆,偌大一個上海,容不下“賣崽青蛙”?
上海市城管執(zhí)法局局長徐志虎回應稱,“賣崽青蛙”實際還是在兜售玩具,屬于擅自兜售物品的行為,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對行人、對環(huán)境也是種干擾。但他同時表示,對此舉會審慎監(jiān)管、柔性執(zhí)法。
并非所有城市管理者都能有徐志虎這樣的胸懷,提倡柔性執(zhí)法。在實際執(zhí)法過程中,有的基層管理人員并未做到審慎監(jiān)管、柔性執(zhí)法,往往是簡單粗暴,有的打罵,有的沒收,有的驅趕。
作為基層的城市管理者,應該對小商販多一點包容。如果不是為了一日三餐,誰愿意一把年紀了還穿著悶熱的青蛙服賣“崽”掙錢;如果不是為了換倆小錢,誰愿意頭發(fā)花白還在路邊賣枇杷果?
作為小攤小販,要考慮到基層執(zhí)法者的不容易,他們工作辛苦,也只是掙份工資。有的小攤小販在路邊占道經營,確實影響交通安全;有的只顧賣東西不注意衛(wèi)生,擺完攤留下一地垃圾走了,確實影響市容市貌。城管執(zhí)法,是份內之事,小攤小販對城管也應多一份理解。
當兩者發(fā)生矛盾的時候,要互相包容,不要讓矛盾升級。城市文明,與城市煙火氣并不沖突。而城市的煙火氣,就藏在路邊的小攤小販忙碌的身影中,就在化在路邊的叫聲賣里。管理城市,不是要把這些一刀切掉,而是要有更多更好的思路,怎樣去解決問題,去服務這些小攤小販。比如,在一定范圍、一定時間,允許擺攤設點,可能更人性化一些。
“賣崽青蛙”之所以引起廣泛共情,是因為小人物也有在大城市生存的權利,他們可能影響市容了,但并未作惡,而是憑辛苦吃飯。賣枇杷老人之所以得到路人聲援,是因為大家都知道生活不容易,基層執(zhí)法者不應該過分為難底層謀生者。
時代的洪流中,無論是城管還是小販,都是小人物。當小人物面對小人物,應該少一些戾氣,少一些對抗,多一些和氣,多一些包容。互相包容,這個時代才能更美好。小攤小販,是就業(yè)的重要來源,是人間煙火氣,是城市的生機。一個充滿人情味的城市,一個充滿煙氣的城市,需要城管和小販互相包容,共同打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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