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城管下跪勸離賣糖葫蘆大爺”的視頻在網上引發(fā)關注和熱議。具體的事情發(fā)生在湖南長沙,據目擊者稱,在場城管三番五次好言勸說,大爺就是不肯換地方,無奈之下其中一城管便向大爺下跪磕頭;實際上,離大爺擺攤的不遠處就有專門的小吃街,而城管只是讓大爺去小吃街擺攤,并不是干脆不讓大爺擺攤。
所以在看待“城管下跪勸離賣糖葫蘆大爺”這一幕時,即便城管的“下跪執(zhí)法”行為有些用力過猛,但是也要看到大爺“不講道理”的一面。因為城管在勸說大爺時,大爺的兩句聲嘶力竭的話說明了一切:其一、“我這是為了生活”;其二、“你們這么兇干嘛”。
(資料圖片)
一定程度上,如果不去連貫的看視頻,很容易認為城管是在為難大爺。畢竟基于“我這是為了生活”和“你們這么兇干嘛”,輿論層面會先入為主的腦補那時那刻城管在“粗暴執(zhí)法”。只是仔細翻看視頻,與其說大爺是在“聲嘶力竭”的爭取什么,不如說他是在“歇斯底里”的倚老賣老。
就拿“其一”來講,單拿出來邏輯上肯定是沒問題的。但是不能因為單拿出來邏輯上沒問題,就可以無限的滑向“我這是為了生活”的有理論。就此而言,顯然最先動用“道德綁架”的是大爺,而不是苦口婆心的城管。
甚至伴隨著“其二”的祭出,大爺可謂把“道德綁架”發(fā)揮到極致。因此也就能理解,為何當大爺說出“你們這么兇干嘛”時,其中一城管一邊說“我不兇,那我給你磕頭”,一邊順勢就跪在大爺面前,磕頭如搗蒜。
之所以這樣掰扯,并不是認為城管的“下跪執(zhí)法”值得提倡,而是就整件事情來講,不能只說城管執(zhí)法用力過猛,還要反思背后的無奈。然而一個不爭的事實是,但凡遇上城管跟商販的紛爭,輿論層面普遍會傾向于站在商販一邊。
而在這個問題上,既有過往“粗暴執(zhí)法”行為帶來的負面影響,也有城市商業(yè)統(tǒng)籌規(guī)劃考慮欠缺的原因??蛇@也只是籠統(tǒng)的刻板印象,而回到具體的事情上,還是該具體問題具體評判。否則很容易讓本該正常的執(zhí)法行為走向兩極,不是“硬性粗暴”,就是“柔性粗暴”。
提調這個可能性的消極后果,主要是想強調,對于具體的城管執(zhí)法,不是說商販不可以跟城管理論,而是理論要講道理、守原則,而不是上來就胡攪蠻纏或道德綁架。同樣的城管也是如此,既要講道理、守原則,還要保持執(zhí)法層面最大限度的克制。唯有如此,才可能讓具體執(zhí)法走向“好好說話”。
另外關于國外的步行街、公園可以擺攤的問題,其實也不是絕對可以亂擺的,其中既有時間段的限制,也有具體擺法的限制,也就是說在“禁與不禁”之間也是有原則的,而非有些人所說的“國外不管擺攤”。
與此同時,其實導致城管在執(zhí)法過程中做出極端反應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商販不是屢教不改,就是故意跟城管作對,當然也不排除有些城管在執(zhí)法過程中確實粗暴。不過伴隨著執(zhí)法規(guī)則的越來越明晰,“粗暴執(zhí)法”的空間已經越來越小。這就使得城管在執(zhí)法過程中,只能越來越趨向于“柔性執(zhí)法”。
如此之下,要是遇上難纏的商販,處理起來還真不太好辦。因為多數時候,執(zhí)法要起到的效果是維護正常的公共秩序,而非遇上不守規(guī)矩的商販就馬上采取強制措施。尤其對于類似賣糖葫蘆的大爺更是無法采取強制措施。
一方面,像賣糖葫蘆的大爺都是小本買賣,罰得太重也不是執(zhí)法的初衷;另一方面,部分商販因為文化程度不高,所以存在非主動的亂擺攤行為。這種情況下,執(zhí)法本身就面臨很大的不確定性,而非人們所認為的“按規(guī)矩辦事”就行。
由此再去審視“城管下跪勸離賣糖葫蘆大爺”這一幕,只想對大爺說一句:當你認為“我這是為了生活”是天經地義的時候,也請想一想向你下跪的城管也是在“為了他的生活”在跟你求饒。
關鍵詞: 城管執(zhí)法 城管下跪勸離賣糖葫蘆大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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