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著警方回應“兩男子涉嫌故意損毀財物被刑拘”,“女摩友發(fā)動機被加白糖”一事正式進入輿論視野。
就直觀的因果關系來看,肯定是指向“報復論”的。而且兩男子接受媒體采訪時也承認是出于“報復”,理由是女摩友“騙吃騙喝”。不過面對這般指控女摩友也是連連否認,強調沒有“騙吃騙喝”,更沒有曖昧。
可是就這對男女摩友流傳出的“情侶寫真”來看,又讓人覺得兩個人的關系不簡單。雖然女摩友強調拍“情侶寫真”是因為男摩友強調“很想拍”、沒人配合,覺得太過可憐就答應了,但是就“情侶寫真”的尺度來講,如此解釋總讓人覺得有些牽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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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這樣講,并非認為男摩友的報復行為是合理的,而是想說兩個人同時都采取了“道德指控”挺吊詭的,而且就道德邏輯來講,都還很難辯駁。
女摩友稱:“他對我的目的并不簡單,沒達到他猥瑣的目的后在我的發(fā)動機里加白糖?!狈g過來就是“追求不成惱羞成怒”。當然這還只是相較留情面的說法,因為基于女摩友“猥瑣的目的”的措辭來看,男摩友完全有可能是“睡不到便惱羞成怒”的邏輯。
男摩友稱:“騙吃騙喝,翻臉不認人?!碑斎贿@也是相較隱晦的說法,對應到女摩友身上,男摩友應該是想表達女摩友借“談戀愛的機會”蹭吃蹭喝。而對于這種行為,放到世俗評判里也是會被“游街”的。
到此為止,我們會發(fā)現,除了“往發(fā)動機加白糖”的事情是非分明?;氐竭@對男女摩友的相處模式上,可能兩個人都“心懷鬼胎”。一定程度上,按照正常的關系發(fā)展,初期無論是朋友關系,還是情侶關系,在經濟花銷上最好涇渭分明一些。
那些是基于人情的贈予和關照,那些是基于關系的承擔和界線,必須要有個尺度。否則人情一旦破裂,關系便會走向紛擾。就此而言,我們再去審視“女摩友發(fā)動機被加白糖”這件事,總覺得比起“往發(fā)動機加白糖”,更值得關注的是這對男女摩友當時咋想的。
要知道,就雙方的公開喊話來講,肯定有一方在說謊,或是雙方或多或少都在掩藏真相。因為就具體的事實來看,“情侶寫真”和“往發(fā)動機加白糖”即便不存在絕對的因果關系,但是基于關系破裂推斷,是很容易被指向“追求不成惱羞成怒”的。
再加上“情侶關系”(不管是“有傾向”,還是“已確認”)中,普遍都是男方在日常開銷上承擔得多,所以“騙吃騙喝”的指控便會走向事實。實際上,根據女摩友的說法,她跟男摩友認識時間并不長(公開的表述是“在兩天的騎行之下”)。
也就是說即便存在男方在日常開銷上承擔得多的情況,也不會太多。目前男方的說法是“事前約定好AA,他先墊付,并且還包含一套1000元的化妝品”,對此女方總體上是否認的,但指向始終咬著“追求不成惱羞成怒”不放。
從某種意義上講,整件事情除了“往發(fā)動機加白糖”這個插曲會在輿論上有定論。對于男女摩友來講,終歸只能接受被罵的現實。因為兩個人在立場上都存在世俗層面最反感的嫌疑,即便真假難辨。
只不過男摩友把“追求不成惱羞成怒”搞得太過火了。正如有人就直言,一套1000元的化妝品外加兩天的日常開銷,有必要鬧到“往發(fā)動機加白糖”的地步嗎?理性地講,不僅沒必要,而且犯不著。
可為何有人卻言之鑿鑿稱“干得漂亮”,就在于打著談戀愛的幌子玩蹭吃蹭喝的女性還挺多的。起碼基于“浪漫”就是“買買買”的現實來看,這種比例很可觀。就拿女摩友跟男摩友拍“情侶寫真”來講,不是說完全不可以,而是“如此隨便”很容易誘發(fā)“目的并不簡單”的蠢蠢欲動。
所以說回“女摩友發(fā)動機被加白糖”一事,最關鍵是厘清這場紛爭的內核,就是為何這對男女摩友會走向撕咬,而非只是覺得男摩友可惡。因為從根本上講,這件事情反映出的是男女相處上的邊界問題,而非僅僅是“故意損毀財物”的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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