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警官啊,身份不是通行證!
(相關資料圖)
作者 李萬卿
7月5日,一段視頻在網上熱傳。
視頻中,交警在夜查,一輛白色轎車被攔下,交警讓駕駛人員下車、出示證件、配合檢查。
駕駛員無動于衷。
后排座位上的男子沉不住氣了,掏出了疑似警官證的證件,問執(zhí)勤交警:“我就問,這能走不能?”
交警說,“你能走”“你肯定能走”。
那意思很明白:駕駛員肯定“不能走”。
隨后,交警堅持說:“請下車!”
坐在后排的男子說:“他是幫我開車的,我就問問你,你帶班的是誰?”
隨即,后排的男子打開車門下了車,交警怕他喝酒走路不穩(wěn),準備上前扶一把。男子對交警喝道:“起開!”
男子一直在問:“你帶班的是誰?”
“帶班的”,當然是領導,起碼是現場交警的頂頭上司。他的口氣,是要找交警的上司“通融通融”,或者讓交警的上司壓壓現場的交警。
那步態(tài),那口氣,那神情,完全不把現場執(zhí)法的交警放在眼里。
好大的官威!
現場交警的堅持,徹底惹怒了那個男子,他狂言:“你們這里誰說了算,你想弄啥呢?”
男子隨即說出了3個人的名字,那3個人,可能是“領導”,也可能是交警的“上司”。然后,他對交警說:“電話是3個7對吧?”
交警詢問那個男子的警號,男子怒懟:“你管我警號多少?這事你說了算?”
此時,男子已經撥通了疑似某領導的電話。
接著,他將手機遞給執(zhí)勤的交警:“你們誰接一下?”
執(zhí)勤的交警依舊是不理他,繼續(xù)讓司機下車,此前佯裝要下車的司機,一聽“關系”找到了,干脆就不下車了。
看男子的手機,號碼的后三位是“777”。
男子對著電話那頭說:“xufeng哥,這是誰?你跟他說一聲,來?!?/strong>
聽到xufeng的名字,執(zhí)勤的交警接過他的手機。
過了大概一分鐘,交警將手機還給了男子,男子也隨即上了車。
不過,交警繼續(xù)對司機說:“熄火,下車!”
白色轎車很牛,最終還是駛離了現場。
視頻在網上發(fā)酵后,郟縣公安局主動回應輿情,不缺位、不回避,迅速行動,于7月5日晚就成立工作組開展調查核實。
7月6日,郟縣公安局發(fā)布“情況通報”稱:
“網傳視頻情況屬實,乘車人系我局通信科長徐某。目前,徐某已被免職并給予政務記大過處分。執(zhí)勤交警張某某未嚴格履行法定職責,被給予政務記過處分。經調查走訪,駕駛人王某某系酒后駕駛機動車,已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徐某不牛了!
這個徐某,在公安系統(tǒng)摸爬滾打已16年之久,曾獲得“全市公安科技通訊工作先進個人”“全市公安信息化應用工作先進個人”“郟縣公安工作先進個人”“最美忠誠衛(wèi)士”候選人等榮譽稱號……
非常遺憾,這些榮譽,他都沒火起來。
沒想到,他的警官證一亮,突然就火了。
這分明是“引火燒身”??!
公職人員“亮證”,應該是盡職盡責、陽光行政;徐某“亮證”,是想把“警官證”當成“通行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沒有誰能夠在法律面前擁有特權,更沒有誰能夠越過法律權限,如果將身份作為“唬人”乃至“抗法”的“通行證”,無疑是打錯了算盤。
警官徐某“亮證”、找關系、耍官威,把身份當做抗法的“通行證”,乍一看,是法律意識淡薄,認真分析其原因,是官僚主義、特權思想在作怪。他試圖“亮明身份”,當抗法的“保護傘”,其實是“人治思維”“特權觀念”在作怪。
“王子犯法,庶民同罪”。
法者,治之正也。身份不能作為抗法的通行證,無論多么“光鮮亮麗”的身份,都不能作為支配法律的權限支配,更不能為抗法提供“保護傘”,任何將身份當作抗法“通行證”的人,注定是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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