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臺軍方近日公布“志愿士兵選訓實施辦法”第4條、第8條修正草案,擬放寬志愿役士兵征選條件及體格限制,男性身高下限降為152公分,女性則降至150公分。
至于原有的“扁平足足弓角大于168度”不得報考志愿役的規(guī)定,在此次修訂中也將會刪除。
考量電子產(chǎn)品使用盛行、民眾高度近視比例遞增,并參考警察、情報人員及其他軍種視力基準,原先“兩眼矯正0.6以上,無活動性或進行器官疾病,兩眼配鏡八屈光度(800度)以下,除法律、軍醫(yī)、資訊、通信專長人員外,無辨色力異常者”的視力限制也將刪除。
最后,原本的“紋身刺青、疤痕面積長寬未逾5公分者,且穿短袖(褲)時不得顯露”的報考“憲兵”限制,也將疤痕部分移除。
針對島內(nèi)兵源枯竭,臺軍方大幅降低入伍體檢標準,也在島內(nèi)引發(fā)議論。網(wǎng)友紛紛表示,“152公分就行了?扛得動槍?”“濫竽充數(shù)罷了,這樣的軍隊能有戰(zhàn)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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