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著警情通報釋出,發(fā)生在介休市張?zhí)m村的“13歲女孩遭受4個男孩逼迫喝酒致醉酒休克”一事正式進入輿論視野。事情具體的來龍去脈,大家如果感興趣,可以上網(wǎng)搜尋警情通報詳細了解,這里就不再贅述。
不過有必要說明的是,《法治日報》記者從權威知情人士處獲悉,此次逼迫小女孩喝白酒的4名涉案未成年人中的郎某,曾于6月17日伙同另外2名未成年人逼迫12歲男孩吃糞便,并錄制視頻后上傳網(wǎng)絡。要知道,當時的“小男孩被逼吃糞便”事件就曾引發(fā)輿論層面極大關注,可以說是到了人神共憤的地步。
(相關資料圖)
毋庸諱言,從性質上講,“小男孩被逼吃糞便”事件跟這次的“小女孩被逼喝白酒”事件差不多,但從惡心層面說,誰都清楚吃屎比喝酒更惡劣。當然我們也不是為比兩次事件中,哪次的做法更惡心,而是想說13歲的郎某怎么就不長記性呢?怎么在時隔3個月后又犯下類似的“罪惡”呢?到底是家長沒管好,還是“壞種”不會變好?這些問題真是該好好捋一捋了。
實際上,在“小男孩被逼吃糞便”事件后,關于郎某的家庭情況如何,就曾在網(wǎng)上掀起一波質疑。不過經(jīng)官方證實,郎某的家庭情況確實“不完整”,他有個妹妹(也就是在“小男孩被逼吃糞便”事件中的“郎某2”),父母離異(兄妹倆跟著父親生活),父親是貨車司機。
平心而論,雖然家庭情況“不完整”跟品行壞不壞沒有必然關系,但是從概率上講,家庭情況“不完整”的,無論是從印象上看,還是從概率上講,都好像比家庭情況完整的顯得更容易學壞。所以在“小男孩被逼吃糞便”事件上,當郎某的家庭情況被公布后,很多人基于家庭情況“不完整”,從學壞的層面給予了“諒解”,即便說起來依然會咬牙切齒。
可是當我們得知“小女孩被逼喝白酒”事件中,再次有郎某參與,總覺得郎某挺邪性的。而且從兩次警情通報來看,郎某無論是從年齡,還是從通報敘事,都好像是“主謀”,這個大家可以找來警情通報進行“細品”。
之所以要掰扯這些細節(jié),主要是想搞清楚郎某到底是壞透了,還是父親疏于管教的結果。說實話,一個13歲的男孩,在經(jīng)歷過一次教訓后,不可能不知道逼迫別人喝酒意味著什么?作為小孩子不知道輿論審判為何物可以理解,但是經(jīng)歷過那次教訓后,但凡是個有是非觀念的父親,不可能不嚴肅懲戒兒子,甚至出手打屁股都是正常的。
如此之下,郎某依然不長記性,只想說這孩子沒救了。只可惜,礙于郎某不滿14周歲,就算事情再惡劣或是再犯,調查工作也只能在法定監(jiān)護人在場的情況下進行。最關鍵是,也只能予以訓誡并責令監(jiān)護人嚴加管教,至于法律重錘還不能直接敲打他。
對此,有網(wǎng)友就直言,現(xiàn)在的孩子發(fā)育早,未成年犯罪接受法律懲處的年齡線要降低才行。實際上,這樣的提法每逢遇上未成年惡性犯罪時都會冒出來,并且也越來越被主流認知所支持。因為像郎某這樣的孩子,如果不能很好的管教好,最好的辦法就是關起來。
這樣的立場可能不夠正確,因為“天生犯罪人”的理論在很多場合下,也都是不被認同的??蓡栴}是,就現(xiàn)實的情況來看,有些人可能就是天生的壞,不太可能通過管教回歸正常路途,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嚴懲。說的更直接一些就是,父母管教不好,只能靠社會收拾了。
當然,這么講不是說這次就拿郎某直接開刀,而是面對這種未成年的惡性慣犯,是該到動真格的時候了。要清楚一點,無論是“小男孩被逼吃糞便”事件,還是“小女孩被逼喝白酒”事件,其中的壞孩子們都已經(jīng)過了10歲。
什么概念呢?就是但凡念過幾天書,有家長管教的情況,不至于分不清什么該做,什么不該做,除非他(她)們真蠢??蓡栴}是,真要是蠢孩子,還能欺負別人?畢竟一個不爭的事實是,蠢孩子大多時候都是被欺負的一方。
由此再去審視郎某們,只想說他(她)們壞透了。至于是不是“天生犯罪人”我們暫且另說,但是作為具體案件的追責,無論如何要嚴肅處理,就算礙于“未滿14周歲”這個護身符,追責層面無法直接錘打他(她)們,但是對他(她)們的法定監(jiān)護人,一定是要往死里罰。因為這是當前法律層面唯一能落實的懲處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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