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多家餐飲店因在涼皮中放黃瓜絲被罰的新聞將筆者雷的外焦里嫩!
根據(jù)企查查APP顯示,近日,上海米帆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金橋分公司因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或食品添加劑生產活動,被上海市浦東新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罰款5千元。
(資料圖)
具體違法事由為:當事人經營項目為“餐飲服務經營者:熱食類食品制售”,在未取得冷食類食品制售許可的情況下,于店內加工切配黃瓜絲作為涼皮配菜,在店內及美團外賣平臺經營含有配菜黃瓜絲的涼皮。當事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被罰款5千并沒收119塊錢的銷售所得。
相關信息顯示,包括上海市浦東新區(qū)金楊新村街道桌福小吃店、上海哆美汁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餐飲企業(yè),也因未取得冷食類食品制售許可而銷售含有黃瓜絲的涼皮被罰。
那么問題來了,既然黃瓜絲屬于冷食類食品,那么很多飯店炒完菜喜歡放一些蔥花、香菜、小米辣等等,這些是不是也應該罰款?
還有一些餐館做菜的時候,放豆瓣醬等釀造物是否也應該罰款,因為豆瓣醬不是熱食類食品,而是微生物發(fā)酵食品,經營微生物發(fā)酵物必須要有食藥監(jiān)局發(fā)放的許可證。
涼皮不放黃瓜絲放什么?放豬頭肉么?如果在菜市場買了一根黃瓜啃,菜市場是否也會被罰?因為它也沒有冷食類食品制售許可證對吧?
很快有網(wǎng)友支招,將黃瓜絲用開水焯一下是否就規(guī)避了法律風險?以后飯店將香菜蔥花啥的先燙一下再放不就好了?
究竟是否涉嫌濫用執(zhí)法權利?
不過也有上海當?shù)鼐W(wǎng)友不滿,表示罰款是因為涼皮本身屬于冷食類食品,店家沒有制售資質才被罰的,不是因為黃瓜絲。
不過從記錄來看,確實是由于當事人銷售含有黃瓜絲的涼皮共計7份,售價17塊一份,且顯示調查終結時,當事人已經停止使用黃瓜絲……
白紙黑字,明明白白,就是幾根黃瓜絲鬧的。
筆者注意到,類似的案件已經不是第一次發(fā)生了,以往很多商家都因為制作拌黃瓜被執(zhí)法部門查處,上海這件事不是孤例,而且屬于有法可依。
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從事果蔬拼盤制售、冷菜、冷葷、熟食、鹵味制售的經營者,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已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的食品銷售經營者,增加果蔬拼盤制售、冷菜、冷葷、熟食、鹵味制售的,需要在食品經營許可證經營范圍中增加“冷食類食品制售”經營范圍。
根據(jù)《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規(guī)定,食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許可事項發(fā)生變化,食品經營者未按規(guī)定申請變更經營許可的,由原發(fā)證的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2000以上1萬以下罰款。”
為什么這么多的餐飲店不辦理冷食類食品制售許可證呢?很難辦嗎?
冷食類食品其實是可以銷售的,但是之所以很多店鋪的經營項目都沒有冷食類食品銷售的項目,主要原因有兩點。
第一是因為很多人認為自己開飯店,理所當然會制作一些涼菜。但根據(jù)我國的相關食品安全法規(guī)定,冷食類的所有食物制作都需要在專門的生產車間進行,這無疑對很多不了解相關法律規(guī)定的商家來說很容易忽略這一點。
第二個原因是要求有專門的生產制作車間這一點要求其實比較高,很難達到,所以很多商家在申請相關證件的時候可能會“故意”假裝沒看到。
不過也存在一定的特殊情況,比如植物類的冷食在銷售的時候不一定需要生產車間,僅僅需要自己保證桌面的干凈衛(wèi)生就可以了。
這主要是因為冷食類食品不像熟食,沒有加熱殺菌環(huán)節(jié),萬一沒有冰柜儲存不當,或者沒洗干凈吃完很容易拉肚子。
雖然說冷食類商品要求比較嚴格,但這實際上也是為了提高準入門檻,提醒商家注意冷食類商品的衛(wèi)生問題,畢竟大家因為在飯店吃涼菜導致上醫(yī)院的事情還少嗎?
那么最后一個問題,你支持這項規(guī)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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